(二)鲜明特点
1、曹洞宗僧人与明遗民的密切关系
清朝兴起,明朝灭亡,许多士子官宦,不愿沦为异族,纷纷隐居深山老林,后人称之为明末遗民。遁入佛门的明朝遗民不少,被称为“遗民逃禅”、“遗民僧”。在湖南的僧人中,遗民僧不少,创岐山仁瑞寺的懒放禅师就是明末进士。释敬安说:“(懒)放固明末进士,不屈为僧,与定南王孔有德有旧。王高其节,檄于此建招提,终其隐,寺田千亩,土豪觊觎之。咸丰间粤寇起,托充军饷,遂占其业。”[⑩]懒放吟“甘为浮水萍,不作附松萝”,最能代表遗民僧的心志和独立的人格气节。在衡阳出家为僧的明代旧臣还有石隐行照。石隐行照于清顺治间从金陵来衡阳,居法轮寺,任方丈。
湖南曹洞宗遗民僧有常宁大义山净讷禅师(?~1670)的弟子智缵,是明朝进士,宗旨洞彻,是净讷的得力弟子,常主法座,圆寂时年高九十余,著有文集若干卷。
麓山寺智檀嗣法弟子有弥嵩传灯(1632~1690),他虽不是逃禅遗民,但却是孝昌遗民郑某之子。国亡家破之际,从广化顿悟和尚剃染,具戒于金陵宝华山见月律师,得法印于岳麓檀公,为中兴麓山寺第二代祖。曾居南岳中庵,开堂于清凉,有语录《三会录》,诗有《中庵后草》、《五言古》、《云海山居》若干卷行世。弥嵩示寂于康熙庚午(1690),世寿五十九,僧腊四十七,嗣法弟子文惺阿诺[11]。
明末遗民僧中,有士大夫、举人,有的还是进士,有知识,有文化,为佛教注入了新鲜血液,提高了僧侣的文化素质,导致了佛教内部僧侣结构的变化和风格的演变。他们优厚的社会资源和活动能力,使佛教的影响力有所增加,与社会上层的关系较为密切。
由于佛教与前朝遗民的深厚关系,儒、佛在思想、学术上相互影响增强。湖南清代大儒王夫之与佛教的关系,很有代表性。王夫之举人出身,清兵南下,曾举兵于南岳方广寺抵抗,失败后,退至广东肇庆,效力于南明政权。明亡后,隐居于南岳、衡阳一带,发愤著述,著作有一百多种,四百余卷,800多万字。是集中国古代唯物主义与辩证法之大成的思想家。
湖南曹洞宗僧人与王夫之关系十分密切。王船山的家乡衡阳县金兰乡附近的别峰庵、东山紫云峰一带,正是曹洞宗云门系僧人活动的区域。在王夫之数十年著述生涯中,他与僧人有广泛的交往,与他们一道讨论禅学,并精于禅理,在佛学上造诣甚深,对佛教的出世与入世、佛性与诸法是否真实,对相宗经典、禅宗机锋、律宗源流等都持论精审,出入自如。王夫之作为湖南著名思想家,他的佛教思想对后世如魏源、郭嵩焘、谭嗣同、杨度,乃至对近代有较大的影响。
清初,江南各地,反清复明的遗民情绪非常激烈,读书人逃禅隐居,著书讽世;习武人则四出奔走,伺机起事。这些活动遭到清政府的残酷镇压,对曹洞宗僧人的生存际遇产生巨大冲击。明末遗民芥庵与一批遗民住在长沙岳麓山尖峰寺,抵制清朝官吏易服、蓄辫的强制要求,受到打击[12]。这一事件,使芥庵差点丢掉性命,还株连到长沙麓山寺智檀,致使智檀禅师被逮捕入狱半年之久,受尽严刑,刚刚恢复元气的麓山古寺僧人被迫四散逃走,仅余一半疯半痴僧人。半年后,智檀虽经人救出,逃往别处,最后死在外地。智檀的法嗣弥嵩传灯,是遗民之子,师父遭冤狱时,因行脚外地才逃过一劫。
由此可见,佛教的兴衰与社会的治乱、政局的稳定或动荡息息相关。
2、僧人著述及其文化品位的提高
明清时期湖南曹洞宗僧人著作简表
从上表可见,明清时期湖南曹洞宗僧人著作可观,约有四十余种之多。从著作形式而言,有对经典的诠释,有佛学专著,还有对儒道经典的诠释,数量较多的是语录,有的被收入《嘉兴藏》。这些著作反映了明末清初湖南佛教的状况、特点,出家人对佛教和社会的认识,是研究湖南佛教乃至中国佛教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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