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许多人喜欢说:“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济公和尚的这句话,往往被他们拿来当挡箭牌。一度成为可以肆意吃肉喝酒的“铁证”。
实际上世人仅知有前两句,却不知济公还有后两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从而以讹传讹,误导了无量迷茫众生。其实,济公的高深境界,绝非凡夫俗子所能想象。比如,沈员外派家仆给济公送两只熟鸽子和一壶酒,仆人路上偷吃一只翅膀,悄悄偷喝了几口酒,以为能瞒天过海,神仙也难知。结果济公指了出来,仆人不承认,于是济公到阶前吐出两只鸽子,其中一只少一个翅膀……这种特别神奇的境界,世人完全望尘莫及,故不可乱学表面行为。印光大师在《文钞》中,关于这方面也有诸多教言,劝诫后学者。
万万不可随学,以免自欺欺人。
“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句话,其实也是有来历的:明末的破山禅师,于战乱年间,在夔东十三家之一的李立阳营中度日。因为李立阳嗜杀成性,为了救度一方生灵,禅师要求他戒除不必要的杀业。李立阳见禅师严持戒律,不食酒肉,就对他说:“你只要吃肉,我就不杀人了。”禅师马上与李立阳订约,不惜大开酒肉之戒,使许多人得以活下来,一时传为美谈。
此外,明朝还有另一位和尚,也是为了救逃到寺庙里的难民,在山贼面前吃肉喝酒。当时,山贼说只要他吃了手中的酒肉,就可以释放那些人。于是他气定神闲地端起酒杯,说:“我以酒代茶。”说完一饮而尽。接着拿起肉说:“我以肉作菜,请!”吃后面不改色,而且坦然自若。山贼见了为之一惊,鉴于有言在先,只好放了所有的人。
可见,为了饶益有情而吃肉喝酒,在汉地有些大德的传记中也有,但这不是普遍的行为。而藏地的每一座寺院,也并不是所有僧人都行持这些高深之举。藏传佛教对戒律的重视程度,来藏地求法的人应该知道,在没有达到一定境界之前,任何人都不允许做超凡的行为。若是极个别人做了的话,也许他确实有这种境界,也许没有。所以,能做和不能做的界限一定要分清,否则,明明什么境界都没有,却装模作样、无恶不作,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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