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之中,常听到有一个概念叫做三身佛,即法身佛、报身佛和化身佛。在这三身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法身”,因为“法身”是佛的“自用受身”,只供佛自己受用。“法身”这个概念非常重要。我们研究《坛经》的时候,也看到六祖讲到这个“法身”。那么,这个“法身”为什么在佛教之中如此重要呢?其实佛教之中所说的“法身”,有二种含义。
一、所谓的“法身”,其实就是清净圆满的自性,因此,“法身”也称为自性法身。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人人都具有佛性(自性),而且这个自性本无任何差别,也就是说佛的自性和众生的自性是一样。
佛和众生之所以有差别,这个差别并不是自性的差别,而在觉悟认识上有差别。佛之所以是佛。是因为佛体悟到了自性,众生之所以是众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众生没有佛那样的觉悟,如果众生有佛那样觉悟的话,那众生就不再是众生,而是佛了。
二、一切能够觉悟成佛的人,都是必须经过累世以来的勤修万行,最终才有福慧庄严,自性圆满才会有所显现。这在佛教之中也称为出障法身,也就是出离万相或障碍所得的法身,这个法身也只有觉悟成佛之后才有,菩萨和众生是没有法身的。
虽然“法身”如此重要,但“法身”一般是不显现的,因为它本身就没有身和心,更没有常说的三十二相和八十种好,因此,它属于隐性,虽隐却无处不在,无所有包。这就是佛教之中“法身”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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