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所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应该是构建“和谐世界”的基础。这是客观理性的选择,是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表现。而和谐是建立在一个共同规范基础上的彼此认同、求同化异。“和谐”,在佛教看来,是和合,是和平,是能够使人心情愉悦的一种状态,没有恐惧,没有仇视,没有妒嫉等不良的情绪。在佛教的理论中我们可以找到许多和谐的依据。
一、 缘起论奠定的和谐
回首当年,一位叫舍利弗的修行人,询问佛陀弟子马胜:“你的师父是谁?他说什么法?"马胜比丘回答说:“我的师父是释迦牟尼,他说的法是‘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我佛大沙门,常做如是说’。”可见,任何事物的存在与消逝,都不过是缘聚则生、缘散则灭而已。存在不过是个过程,没有办法停留。由此,我们同意人们价值观念的相对合理性,但并不是执着。
佛教最初传入中国的因缘,是由汉明帝夜梦金人而起,遂有派人去印度迎请佛法,有白马驮《四十二章经》入东土,高僧迦叶摩腾、竺法兰来华夏,成就中国第一座寺院——洛阳白马寺等佳话。当然,由于皇帝的特殊因缘,效果自然不同凡响。
被中国皇帝请进国门的佛教,为了扎根于中国土壤,争取生存空间,采取了随缘即与时俱进的方式,如:
(一)遵守中国的国家法律。佛教的戒律明确规定,若我的戒律同所在国家的法律抵触时,以所在国家的法律为主。可见,真正的佛教徒是守法的模范。
(二)讲解佛经的方法——“格义说”。即采用老庄思想来诠释佛经中的观点,使佛教逐渐被中国人理解、消化和接受,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不喧宾夺主。无论是政治上还是教理上,都能理性定位,即在尊重并依靠所在国家政权的基础上,把握自己的信仰,是一种影响并受益至今的和谐。正如东晋高僧道安大师所说:“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
(四)同中国的伦理相契合。佛教的“报四重恩”说,即报佛恩、报国土恩、报父母恩、报众生恩,同中国人的伦理思想相融合,最终被接受、吸纳、消化,形成独特的中国佛教的存在形式。
就佛教自身存在的因缘和谐而言,汉传佛教的僧人,有独身、素食、住寺院、僧装的四个条件,同时还有“六和精神”即“戒和同修”、“见和同解”、“利和同均”、“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并且认为“和尚”的定义,应是“以和为尚,故名和尚”。
二、佛法与现实共处的和谐
(一)“放下”而不是“放弃”的和谐。佛教的修行即实践,是一种内观的方法。对于外在事物的态度,是放下而不是放弃。我们接受好坏、高低、贵贱、美丑等现象。因为佛法中明确规定:“佛法不与世间争",“恒顺众生”,“佛法与世间无违”。虽不否定,却深知变化无常。而不变的,往往是我们的错觉。因此,面对现实历事练心、历法观行,训练自己不去执着。感受“但若无心于万物,何妨万物常围绕”。在这样的过程中,放下情绪化的缠绕,并不是放弃承当的责任和义务。
(二)一多相容的和谐。因为放下不是放弃,所以佛教徒面对现实,会转化现象在心中的执着。待到因缘成熟之际,就会突然的发现“一切法皆是佛法"的真实不虚,是一种完全醒来后的感受。当年的释迦牟尼佛曾经手持一朵鲜花,示现诸大弟子。只有大迦叶破颜微笑。于是佛陀就说:“我有正法眼藏、涅磐妙心、实相无相、微妙法门,付嘱摩诃迦叶。”此中“鲜花”,代表一切现象的分子,一如大海中的一滴水,是汇聚大海的基础。我们相信,一滴海水就是大海,而大海也就是由每一滴海水形成。又如《梵网经》说“一花一世界,一叶一释迦”,《无量义经》说“无量义者,从一法生”。就如同金饰归于金性。如此则“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者之间相依相待,如此则圆融无碍。
(三)换位思考的和谐。每个人的因缘是不同的,需要彼此换位思考。而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如同戴着有色眼镜。红色眼镜的人看世界是红色的,绿色眼镜的人看世界是绿色的等等。因为每个人认识的局限,会导致每个人世界的局限。除非别人愿意,我们没有理由要求别人眼镜的颜色与自己一样。不但如此,我们最终是要把眼镜摘下来的。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往往就会有更多的包容。佛教所说的“如意”是指“回头才如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大特点是“双赢”,恰如一句流行语:行走于江湖,与其你死我活,不如大家都活!
换位思考,也让我们有了“不忍众生苦"的心,给我们应量力帮助他人的启示。因为利他,所以自利。于是,寺院开展了力所能及的扶贫救助,绝大多数寺院为印尼海啸踊跃捐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要知道,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从来没有绝对的旁观者!于是,我们参与,我们证明,我们负责,但不是负担!
三、人间佛教与公平、正义的和谐
(一)佛教与爱国爱教的和谐。爱国爱教是佛教永恒的主题,我们不能回避。在佛教戒律中记载,曾有比丘要到国外弘法,向佛陀请示教诲。佛陀于是告诫“遵守国王法,不违毗尼行”。如此,爱国爱教,就是守法守戒。就爱国而言,佛陀为我们做了很好的榜样,曾多次劝阻毗琉璃王停止侵略自己的祖国,及至涅磐之际,还在以头朝北,教示弟子不忘自己的祖国。就佛教的戒律而言,以寺院为载体的僧人居住地,是建立在以“戒律"和“共住规约”的基础上的,以此维护佛教和僧团的纯洁性。所谓“毗尼久住,正法久住”。
(二)佛教与心灵环保的和谐。人类所有的感受来自于敏感的心理。态度决定一切,思想影响行为。我们面对这样一个因发展而带来污染的环境,应该思考人类如何走出自己思想和行为误区的问题?根据佛教的理念,《维摩经》说,“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这就如同牛拉车,车如果不走,应该打牛,而不应打车的道理一样。今天环境污染的根源,还是人心的问题。我们会把自己的小环境收拾得且幽且雅,却不知道小环境与大环境息息相关。据说日本有一批人到中国植树,意是说明中国的环境已经影响了他们的生存环境。他们帮助中国改变环境,实际是帮助他们自己改变环境。
(三)佛教与人间的和谐。《造像功德经》中说:“诸佛如来人中生故,复于人中成等正觉,人中多有阿罗汉而得果故,诸大威德辟支佛,复于人间出现故。”就是说,佛教中的三乘圣人都是在人间发心、修行、证果和度生。又如《增一阿含经》中,佛告比丘,“如来亦当有此生老病死,我亦是人数”。既是人类,就免不了生老病死的规律,而三恶道及天人之身都不具备修行的条件,所以要在人间珍惜人身,寻求出离解脱之法。太虚大师提倡人间净土,曾有“仰止唯佛论,完成在人格,人成即佛成,是名真现实"的感慨。也就是说,修行的基础是做人,只有做人成功,修行方能成就。已故赵朴初会长提倡“人间佛教",即“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记得朴老曾深有感触地引用孔子说过的话:“德之不修,学之不讲,是吾忧也!”用以激励学僧,承当使命,发扬佛教的优良传统。可见,离开人间学佛,就如同“空中楼阁”。所以,未成佛道,先结人缘;佛在心中,路在脚下。
(四)佛教与公平正义的和谐。龙树的《中观论》中说,“不依世俗谛,不得第一义”。即是说,离开了世俗谛的规则,没有办法认识和实践佛法。这种规则是世间公平与正义的基础。佛教承认相对而言的社会规范。汉传出家人的四大特点,佛教的“六和”精神,还有符合佛法标准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磐寂静”,是接受和实施公平与正义规则的表现,是为了保证佛教形象和出家人素质的。如果没有规则,就会导致:“慈悲出祸害,方便出下流”。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影响,佛教面临的空间与环境,相对而言,比较复杂。我们可以圆融,但不能圆滑!就佛教自身而言,面临着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固本强身以增加抵抗力和免疫力的问题,承当起“弘法是家务”的责任。这是一个倡导佛法中“显正"的体现。如黑龙江省佛教协会,曾多次举办“宗教政策培训班”,普及宗教法规常识。这对于引导信众的整体素质起到了推动作用。就佛教面临的外部冲击,诸如附佛法外道的招摇撞骗等,加强弘扬佛法中有关的“破邪”的内容。再如哈尔滨市极乐寺等,以寺院为基地,坚持讲经说法,长期不懈,尤其是针对邪教“F-L-G”等附佛法外道现象,破邪显正,教化“F-L-G”等痴迷人员转化思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以上探讨,界定了佛教的和谐基础。我们可以说,佛教正在与现实社会相适应,同时,也可以为世界和平、人类生存,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佛教中常以水来比喻佛法的随缘。虽随方就圆,但不改变水之特性;虽不改变水之特性,却又能随圆就方。我们有理由相信,佛法中的生命之水,一定会与无边无际的大海相容相契。虽然个体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愿意融入大海之际将会永不干涸,并具备坚强的生命力。这就是和谐的美与无穷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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