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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序分释义

发布时间:2023-08-24 11:40:25作者:真言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序分释义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大量的佛教经典被逐步翻译成汉文,并广为传播。中国佛教徒在阐释佛经时,发明了一种独特的分段方式,即把经文分成“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个部分来进行解说,称作“三分科经”。此法始创于东晋道安(312—385或314—385),后沿用至今。

所谓“序分”,是指经中叙述本经产生由来的开头部分。所谓“正宗分”,是指经中阐述本经义理宗旨的正文部分。所谓“流通分”,是指经中讲说本经如何奉持、流通,以及所获功德利益的结尾部分。

序分,又分“通序”与“别序”两种。所谓“通序”,是指各种佛经在“序分”中所共有的内容,包括:信、闻、时、主、处、众等六部分内容。这“六事”说明了释尊讲说此经的时间、地点、听众等信息,如果“六事”具足成就,则表明本经的真实可信,故“通序”又称为“证信序”。所谓“别序”,是指每部佛经在“序分”中所独有的部分内容。由于不同的佛经,是释尊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针对不同的人讲说的,所以每部经的发起产生因缘都不相同,故“别序”又称为“发起序”。

鸠摩罗什所译《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之“序分”部分,即相当于现在“三十二分”通行本之“法会因由分第一”。

一、证信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既然“六事”具足成就,此“通序”方才“证信”,故下面分别解说。

1、如是——信成就

“如是”,是指本经所记述的内容,为释尊亲口所说,故应信顺受持。

2、我闻——闻成就

“我”,为本经结集者阿难之自称。阿难,为梵文Qnanda音译“阿难陀”之略称,意译为欢喜、无染。出生于迦毗罗卫国(梵Kapilavastu)刹帝利(梵k2atriya)种姓,为释尊之堂弟。其出家后,常随释尊二十余年,对释尊所说之法广诵善记,并能协助释尊说法传教,故被誉为“多闻第一”。阿难天生容貌端严,故履遭女性引诱,终以其坚贞之操行,而使梵行得以保全。阿难于释尊在世时,并未开悟,释尊入灭时,曾一度悲痛迷失。后经摩诃迦叶(梵Mahqkaq1yapa)以五罪呵责,而精进用功,证得阿罗汉果。其于佛经第一次结集时,以其广记多闻,被推选诵出整个“经部”。阿难后在前往吠舍厘国(梵Vai1ql])途中,于殑伽河(梵Gaxgq,即恒河)中游入灭。

“我闻”,指我所结集之内容,是我亲听释尊讲说的。为阿难自证所诵释尊言教真实无误之辞。

3、一时——时成就

“一时”,是指释尊讲说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之时。

4、佛——主成就

“佛”为梵文buddha音译“佛陀”之略称,意译为觉者,泛指一切证悟宇宙人生真相,而成就无上正等正觉之圣者。

于本经则指讲说此经之主,即释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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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处成就

“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佛在此处,讲说此《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1)舍卫国

“舍卫国”为印度古王国名。舍卫,为梵文!rqvast]之音译,意译为闻物。因其国物产丰富,多出名人、胜物,故名“闻物国”。“舍卫”本为古印度北憍萨罗国(梵Uttara?-Ko1alq)之都城名,但为了区别于南憍萨罗国(梵Dak2izq-Ko1alq),故以都城名代称国名。

释尊在世时,舍卫国国王为波斯匿王。释尊前后于此国生活近二十五年,比起其它诸国为最长。

(2)只树给孤独园

“只树给孤独园”位于北憍萨罗国都城舍卫城之南,即今尼泊尔南境。

“只树”,是指只陀太子所拥有之树林。只陀太子,为舍卫国波斯匿王(梵 Prasenajit)之皇太子。只陀,为梵文Jeta之音译,意译为胜。因太子诞生之日,波斯匿王恰与邻国作战得胜,故取此名。

“给孤独”,为梵文Anqthapindika之意译,为须达多长者之号。须达多,为梵文Sudatta之音译,意译为善施。其为波斯匿王之主藏吏,北憍萨罗国都城舍卫城之长者。须达多长者虽为贵族富豪,但心性仁慈,乐善好施,经常救济孤苦,故人称“给孤独”长者。

须达多共有七子二女,他在为第七个儿子操办婚事时,曾前往摩揭陀国(梵Magadha)王舍城(梵Rajag3ha)。其间,须达多亲至竹林精舍(梵Vezuvana_vihqra)拜谒释尊,释尊为其说法授戒。后来,须达多邀请释尊前往舍卫城说法,释尊听许,便派弟子舍利弗随同须达多一道回国,筹建精舍,以便接待释尊的到来。

须达多考察选址,发现舍卫城南只陀太子之逝多林(梵Jetavana),环境清幽,适合修建精舍,于是便与之商谈购园事宜。只陀太子言称,只要能将黄金布满园中之地,就出售此园。须达多于是就用大象驮金布园。只陀太子见状,感其至诚,便将园中所有树木奉献供佛。

须达多后于此地,修建了具有十六大院、六十小坊之规模宏大之精舍。又因只陀太子献林,故此精舍取名为“只树给孤独园”,即只园精舍(梵Jetavanqnqthapizfadasyqrqma)。

6、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众成就

“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这是记述当时与释尊同“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的,还有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

(1)大比丘

“比丘”,为梵文bhik2u之音译,意译为乞士。指年满二十岁,出家进入僧团,且受过具足戒之成年男子。

[1]比丘六义

就“比丘”之具体内涵,当有六义,而“乞士”为最基本之含义。

①乞士:乞,指乞求。士,为男子之美称。因比丘以托钵乞食,而清净自活,故称乞士。又比丘乞食以资色身,乞法以资慧命,故称乞士。若仅乞食以自活,则与乞丐无异,故不能称“士”,亦不为真正之比丘。

②出家:指比丘为出离俗世之家,进入僧团修行之人。

③持戒:指比丘为出家而受持清净具戒之人。

④破恶:指比丘因持戒修定,而证有明辨是否善恶,破除邪见烦恼之智慧。

⑤怖魔:指比丘不光自己出家修道,脱离恶见烦恼,又能教化他人,一同出离魔界。魔界众生日益减少,致使魔王心中产生极大恐怖。

⑥除馑:指比丘因出家持戒修道,种下福田,故能获得世间供养的果报,以除饥馑困乏之苦。

以上六义中,尤以“乞士”、“破恶”、“怖魔”三义为重。

[2]比丘之种类

①二种比丘

就是将比丘分成“多闻比丘”与“寡浅比丘”二种。

所谓“多闻比丘”,是指善于背诵经典,博览多闻,但不注重修行的比丘。

所谓“寡浅比丘”,是指不通达于经论教义,但却致力于专心修行的比丘。

②四种比丘

就是将比丘分成“名字比丘”、“自称比丘”、“为乞比丘”、“破惑比丘”四种。

所谓“名字比丘”,是指那些有名无实的比丘。如“未受具戒”或“不守净戒”之比丘。

所谓“自称比丘”,是指那些不是比丘,而自称自己为比丘的人。

所谓“为乞比丘”,是指那些打着比丘旗号,向别人乞讨为生的人。如婆罗门在乞食时,也称自己为比丘。

所谓“破惑比丘”,是指那些能够破除烦恼、断除结缚的比丘。

[3]大比丘

所谓“大比丘”,是指那些德高年长的比丘。本经这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都是证得阿罗汉果的,这在下面会有解说。

比丘为出家修道之初始,阿罗汉为最终所证之果位,故前面所讲“比丘”最为重要之“乞士、破恶、怖魔”三义,与阿罗汉之“杀贼、应供、无生”三义,便构成了“因果六义”。

(2)众

“众”,梵文sa/gha之意译,音译为僧伽,简作僧。所以“大比丘众”,在有的经典中,又作“大比丘僧”。“众”(或“僧”),为“和合”之义。三人以上,称之为“众”。

[1]和

“和”有“理和”与“事和”之分。

所谓“理和”,指大家共同遵从释尊教诲或佛教教义,以修行解脱涅槃为最终目标。

所谓“事和”,指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在六个方面要和敬共生,即“六和敬”。

①身和敬,指同礼拜等之身业和敬,以达到身和同住。

②口和敬,指同赞咏等之口业和敬,以达到口和无诤。

③意和敬,指同信心等之意业和敬,以达到意和同悦。

④戒和敬,指同戒法之和敬,以达到戒和同修。

⑤见和敬,指同圣智之见解和敬,以达到见和同解。

⑥利和敬,指同衣食等之利益和敬,以达到利和同均。

[2] 入众五法

“众”既然为“和合”之义,说明比丘是要进入僧团过集体生活的。那么,比丘在进入大众中时,要遵守五种规法。

①修慈愍物: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应当修习慈心,怜愍于物,严净律仪,整束身心,精勤学道。

②谦下自卑: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应当保持态度谦和,永绝憍慢,感觉自己十分卑下,犹如抹布一样。

③善知坐处: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应当根据不同的时间或环境,来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举止。比如看到德高年长的比丘,自己就应起立,而不能安坐;如果看到年资较轻的比丘,自己就应安坐,而不能起立。

④说于法语: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不适宜论说世俗杂事,应当自己演说佛陀教法,或礼请他人说法。

⑤见过默然:指比丘入于大众之中,如果发现有过失或不合理的事情发生,应当安忍沉默,不要立即当众指出,以免导致其它一些影响僧团正常秩序的负面事件发生。

(3)千二百五十人俱

“千二百五十人”,是指耶舍长者子朋党五十人、优楼频螺迦叶师徒五百人、那提迦叶师徒二百五十人、伽耶迦叶师徒二百五十人、舍利弗师徒一百人、目犍连师徒一百人,共一千二百五十人。“俱”,在此是“陪同、偕同”的意思。

此“千二百五十人”,先都事奉外道,但均修无所证,后蒙释尊开导,皆证阿罗汉果。为报释尊度化之恩,便长期追随释尊,不离左右,故被称为“常随众”。因此,佛经开头列众,大都称“千二百五十人俱”。

[1]耶舍长者及朋党五十人

耶舍,为梵文Ya1a之音译,意译为名闻、善称。其为古印度波罗奈国(梵Varazas],即今印度瓦拉那西Varanasi)大富长者俱梨迦(梵Kulika,意译为善觉)之子。因醉酒醒来之后,见自己所爱之舞女,与乐师调情,遂离家出走。于鹿野苑拜谒释尊,释尊为其说法。耶舍心开意解,于是与朋党共五十人,一同出家。

后其父母寻找耶舍至释尊处,释尊为其说法,亦皈依三宝,成为佛教历史上最早的“优婆塞”和“优婆夷”。

耶舍出家,仅次于五比丘,故成为释尊成道后的第六位弟子,后证得阿罗汉果。

[2]三迦叶兄弟及弟子一千人

迦叶,为梵文Kq1yapa之音译,意译为光波,为印度古姓氏之一。因其身中能够涌出光炎,故得此名。

三迦叶兄弟,指优楼频螺迦叶、那提迦叶、伽耶迦叶兄弟三人。此三人前世,在过去毗婆尸佛时,就共同建立塔庙,以此因缘,今生感为兄弟。此三人各自以其所住之地,来作为自己之名。

优楼频螺迦叶(梵Uruvilvq_kq1yapa),出生于此优楼频螺聚落(梵Uruvilvagrqma)。优楼频螺,为梵文Uruvilvq之音译,意译为木瓜林。此林位于古印度摩揭陀国伽耶城(梵名Gayq)南尼连禅河(梵 Naira`janq)附近,故生活在林子周边之聚落,亦以此为名。释尊成道前,曾于此地苦行六年。

那提迦叶(梵Nad]_kq1yapa),为优楼频螺迦叶之弟、伽耶迦叶之兄。那提,为梵文Nad]之音译,意译为河。因其住在尼连禅河下游,故以此为名。

伽耶迦叶(梵Gayq_kq1yapa),为优楼频螺迦叶之弟。伽耶,为梵文Gayq之音译,意译为城。因其住在伽耶城附近,故以此为名。

此兄弟三人,均为事火外道。又因其头上所结之发髻,犹如螺形,故又称螺发梵志。兄优楼频螺迦叶为摩揭陀国国王频婆娑罗(梵Bimbisqra)的老师,有五百弟子。释尊成道之后,来到伽耶城外之伽耶山上。此山有一火龙,经常外出为害。释尊夜宿火龙窟,示现神通,将火龙收于钵中。次日,优楼频螺迦叶及五百弟子见火龙已被释尊降伏,便屏弃外道,皈依释尊。

优楼频螺迦叶及五百弟子成为释尊之弟子后,将原来事火之祭器全部扔进尼连禅河。那提迦叶、伽耶迦叶于河中发现其兄长之用具,以为兄长有难,便各自带领二百五十位弟子上山,遂一同皈依释尊,后证得阿罗汉果。

由于三迦叶兄弟本身在摩揭陀国就是很有威名的长老,他们及其一千名弟子全都皈依了释尊,从而也给释尊带来了极高的声望。

(3)舍利弗及弟子一百人

舍利弗,为梵文!qriputra之音译,意译为鹙鹭子、鸲鹆子。其母为摩揭陀国王舍城婆罗门论师摩陀罗(梵Madara)之女,因出生时眼睛酷似舍利鸟,故取名为舍利。所以,舍利弗就是“舍利之子”的意思。在有些经典中,舍利弗又梵汉双举被译作“舍利子”。其又名优波底沙(梵 Upati2ya),意译为大光。底沙,为梵文Ti2ya之音译,原为星宿名,意译为光明,为舍利弗之父名。故优波底沙乃舍利弗从父所得之名。

舍利弗出生在王舍城外那罗陀村(梵Nqlada),自幼相貌端严,有七弟一妹。年纪稍长,就学习各种技艺,及四吠陀(梵catur-veda)理论。十六岁,就能够在辩论中取胜,使同族子弟无不叹服。他与邻村的目犍连,自幼就是好友。有一次,他们共同结伴前往王舍城外的只离渠呵山,参加大祭,看到与会人等纷乱嘈杂,心中顿感人世无常。于是二人就一同拜在当时印度六师外道之一的删阇夜毗罗胝子(梵Sa`jaya_vairaw])门下,剃除须发,出家学道。舍利弗于七天七夜之间,就全部通晓了删阇夜毗罗胝子的学说意旨,但心中还是未能获得彻底之清净解脱。

当时,释尊刚刚成道不久,住在王舍城的竹林精舍。有一天,释尊的弟子马胜比丘(梵A1vajit),托钵入王舍城乞食,正好被舍利弗遇见。舍利弗见马胜比丘,行止有度,威仪端正,心生敬仰,于是就上前问道:“您的老师是谁?您所学习的道法是什么?”马胜比丘回答说:“我的老师是佛陀,我所学习的是因缘法。”并口说一偈:“一切诸法本,因缘生无主,若能解此者,则得真实道。”舍利弗听到这一偈颂后,顿时悟到诸法无我之理,获得了法眼清净。随后,舍利弗立即将自己的这一巧遇,告知目犍连。二人率领各自的一百名弟子,一同前往竹林精舍,皈依释尊,后证得阿罗汉果。

舍利弗成为释尊弟子后,颇受释尊信任,经常随侍释尊左右,有时还代释尊说法、与外道辩论,被释尊誉为“智慧第一”。舍利弗先于释尊入灭,去世七日后荼毗,其遗骨与生前所用衣钵,一同藏于只园,须达多长者为之建塔。

(4)目犍连及弟子一百人

目犍连,为梵文Maudgalyqyana之音译,意译为采菽氏、菜伏根。其出生于古印度摩揭陀国王舍城外拘律陀村(梵Kolita),自幼与邻村之舍利弗交好。二人一同拜在删阇夜毗罗胝子门下,出家学道,皆有所成,各收一百名弟子。后二人相互约定,谁先得道解脱,必要及时相告,以便互促互进。舍利弗得遇马胜比丘,证悟诸法无我之理后,告知目犍连。于是二人各率一百名弟子,前往竹林精舍,皈依释尊,后证得阿罗汉果。

目犍连成为释尊弟子后,亦为释尊弘法教化之得力助手,被释尊誉为“神通第一”。他与舍利弗被称为释尊弟子中之“双贤”。目犍连亦先于释尊入灭,其晚年在王舍城乞食时,被执杖梵志以瓦石围殴。阿阇世王(梵Ajqta1atru,摩揭陀国国王频婆娑罗之子)得知此事后,下令捕杀执杖梵志。目犍连于重伤弥留之际,自知遭此横祸,乃业障现前,便阻止了阿阇世王。目犍连去世后,释尊曾于竹林精舍门边建塔凭吊,其荼毗后之遗骨,葬于出生地拘律陀村。

二、发起序

尔时,世尊食时,着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1、尔时

“尔时”,彼时也。即释尊宣说《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那天的某个时候。按后“入舍卫大城乞食”的经文看,当为临近中午之时。

2、世尊

“世尊”,为佛陀十个通号之一。由于佛陀德慧圆满,故“世尊”具有两方面含义:其一,指佛陀为世界之中最尊贵者;其二,指佛陀为世间众生所尊重。

“世尊”之称,在古印度是对有德、有名声之人的尊称。后为佛教所接受,成为佛陀专有之尊称。

3、食时

“食时”,指正食之时。这是佛教律制所规定之进食时间,即从日出到正午之前允许接受斋食。那么,从正午之后到次日日出之前的这段时间,就称为“非食时”。古代以日晷计时,如果晷针的投影超过正午刻度,哪怕只有一根头发丝那么细微,都不能再进食了。

之所以强调“日出到正午之前”为食时,是因为这段时间天光大亮,正是世人耕作忙碌之时,若于此时乞食,不会打扰世人。正午之后,逐渐日落,世人慢慢归于休息,若于此时乞食,便会打扰世人。

另外,一日之内分为“四时”,即:旦、午、暮、夜。“旦时”为诸天食时,“暮时”为畜生食时,“夜时”为鬼神食时,惟有“午时”为诸佛食时。佛教徒为了远离六道,故效法三世诸佛,以“午时”为食时。

持守“不非时食”,可以获得五种福报:(1)少淫,(2)少卧,(3)得一心,(4)无有下风(放屁),(5)身安隐亦不作病。

4、着衣

“衣”,指法衣,即佛陀及弟子所穿着之符合法度之衣。因制作法衣之布料,均用“坏色”漂染,故法衣又称作“袈裟(梵ka2qya)”。

根据佛制规定,比丘所穿着之“法衣”有三种,故又称为“三衣”。

(1)僧伽梨,为梵文sa/ghqti之音义,意译为大衣。为比丘上街托钵或奉召进入王宫时所穿之正装衣。此衣由九至二十五条布片缝缀而成,故又称“九条衣”。

(2)郁多罗僧,为梵文uttarqsaxga之音义,意译为上衣。为比丘礼拜、听讲、布萨时所穿之入众衣。此衣由七条布片缝缀而成,故又称“七条衣”。

(3)安陀会,为梵文antarvqs之音译,意译为内衣。为比丘日常生活及就寝时所穿之贴身衣。此衣由五条布片缝缀而成,故又称“五条衣”。

比丘尼由于受性别限制,准许在此三衣之外,穿着覆盖肩部及腰部之僧只支(梵sa/kak2ikq,覆肩衣)和厥修罗(梵kus[la,下裙)二衣,合称为“比丘尼五衣”。

从经中的记述可知,释尊即将要去舍卫大城乞食,故此时释尊所“着”之“衣”当为僧伽梨大衣。

5、持钵

“钵”为梵文pqtra音译钵多罗之略称,又称作钵盂。为比丘常持之食器。

(1)钵之形制

根据佛教律制规定,出家僧众所用之钵,在制作上有个三方面的特殊要求:

[1]材质

佛教出家僧众只允许用“泥土”或“铁”两种材质制成的钵。若使用其它材质制成的钵,为犯戒。所以,通过观察使用钵的材质,也是区分佛教徒与外道的一个标准。

[2]颜色

佛教出家僧众所用之钵,只允许熏染成“黑、赤、灰”三种颜色。

[3]容量

佛教出家僧众所用钵的容量,有大、中、小(或作上、中、下)三个型号,可根据个人食量来选择使用。

大钵,又称上钵(巴ukkawwha_patta),可装饭三钵他及其它羹食一钵他半(一说可装饭三斗)。钵他(巴Pattha),为容量单位。一钵他相当于三十两,三钵他即二升,一钵他半即一升。

小钵,又称下钵(巴omaka-patta),可装饭一钵他及其它羹食半钵他(一说可装饭一斗半)。

中钵(巴majjhima-patta),其容量即为大钵与小钵容量之折中。

钵在形制上,除了上述“体、色、量”三方面要求外,其外观呈现小口、平底、扁圆之盂形。之所以要将钵制成这种形状,是因为装在其中的饭羹不易外溢,且便于保温。

(2)钵之修补

根据佛教律制规定,出家僧众不能一人存蓄很多个钵,在进食完毕后,要及时将钵清洗干净。对于钵的日常养护,要如同对待自己双眼一样。

但钵毕竟为日用之器,难免会因种种事故而损坏。对于破损之钵的处理,要视其损坏程度而定。根据佛教律制规定,钵的破损程度如果超过五缀(缀为长度单位,一缀相当于六公分),则可以申请更换新钵;如果在五缀之内,则要进行修补,修补之后的钵就称为“五缀钵”。对于“五缀”具体所指,历来说法不一,大致有三:其一,指有五处缺损;其二,缀为长度单位,一缀相当于二寸,五缀即指破损度在一尺以内;其三,指五种修补钵之方法,此单就铁钵而言。

既然钵之材质有“土”和“铁”两种,那么对其破损之修补方法,也就有所不同。修补破损之土钵,只能用土末和油,对破损处进行填充,然后再用火烧补。修补破损之铁钵,有五种方法:

①如果钵身出现小的孔洞,可以用细钉填塞;

②如果钵身出现孔洞或裂缝,可锲入小铁片,令其牢固;

③如果钵身出现孔洞或裂缝,可将破损处四边铰开,然后相互叠夹在一起;

④如果钵身出现孔洞,可以用铁片将其覆盖,并用钉子固定;

⑤如果钵身出现孔洞或裂缝,可用碎铁屑或细石末进行填充。

根据佛教律制规定,有五种熔湿材料是不能够用来缀钵的,它们是:黑糖、黄蜡、铅、锡、紫矿。

(3)配套用具

出于保护和实用的目的,在钵的日常具体使用过程中,还辅助配有其它用具。

[1]钵支

所谓“钵支”,是指专门用于放置钵的支架。

钵虽然是平底,但由于腹大口小,大体呈现圆形,所以将钵放在地上,很容易倾倒。为了避免倾倒,也便于手持,故制作一个支架来固定。

制作“钵支”的材料,可以为铜、铁、牙、角、瓦、石、木等。在没有“钵支”的情况下,也可以将草结成一个垫子,放在钵的下面。

[2]鐼子

所谓“鐼子”,是指放置在钵里的一种小的容器。

鐼子的形状如钵,也有大、中、小三种。小鐼、中鐼、大鐼,依次相套,然后一同放置在钵中。

根据佛教律制规定,比丘在乞食时,不能将不同的饮食混放在一起,如果只有一个钵,也应用树叶、树皮等物相隔。那么鐼子的功用,就是为了分装不同的饮食。

[3]钵囊

所谓“钵囊”,是指装钵的袋子,可挂在肩上。

钵为比丘日常随身携带之物,外出乞食,用手持钵,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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