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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八年北京圆广寺传戒略录

发布时间:2023-09-18 13:01:47作者:真言

  民国八年北京圆广寺传戒略录

  王孺童

  按:余偶读《文史资料选辑》,见有全信1965年所写之《我出家受戒的经历》一文。文中记其出家、受戒经历,并作议论。今择与传戒仪规相关之事,略纂成文,以窥民国初年佛教传戒仪规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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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一九年冬,北京圆广寺传授三坛大戒[一],戒期为农历十月十五至腊月初八(沙弥戒戒期十八天、比丘戒、菩萨戒戒期各十七天)。求戒者需先由其出家寺庙派人去圆广寺“送戒”,并自备衣钵费及香灯银十元。圆广寺亦张贴文告,以化众缘。信众供养受戒者全部吃喝用度的称为“斋衬”,供养菜食的称为“菜斋”,供养糖水、鲜姜的名为“水斋”。

  求戒者于半月前来至寺院报到,因还未传戒,故住于“新戒外堂”(在寺院外搭设之席棚),并由“外堂引礼”负责管理。在此期间,求戒者为寺院“发心”或“出坡”,外堂引礼亦教授受戒仪轨及在戒期内所应遵守之规定,若有违犯,即以“杨枝”(即藤条)责罚。因要“持午”,寺内仅供早、午两餐。

  十月十五日戒期开始,外堂引礼带领求戒者鱼贯而入内堂,并由内堂僧人接管。总负责者有正副两位,正者称为“头单开堂和尚”、副者称为“二单开堂和尚”。此外,请其它寺院僧人担任的职务还有:羯磨、教授、尊证、授经、西堂、座元、正训等。本寺住持、督监、代传、监院、纠察、维那等亦担任相应执事。进入内堂后,求戒者要“演班子”,即将新戒男女分组。点名时,对求戒者称“新戒某某”,求戒者要回答“弥陀佛”。在演班子中,要选出“沙弥头”与“沙弥尾”各一名。

  求戒者住于圆广寺云水堂,住不下者,分住于鼓楼及临时所搭之席棚。女众“安单”不住席棚,住于寺内群房。居士随其意愿,可不住于寺内。在传戒期间,求戒者只留一条被子,其余衣物交库房收管,期满离寺时再领回。

  在沙弥戒戒期中,求戒者每天学背沙弥十戒,学习“过斋堂”等佛事科目。若遇违犯,则会受到引礼、纠察之责罚。求戒者每日子时上早殿,夜十二时之前,即有夜巡打头板叫起,求戒者即起身收拾卧具;打二板,进行洗漱;打三板,即开始鱼贯上殿念经。早课毕,原班退出大殿,“放抽洁”(上厕所),后“开梆”过“早斋堂”。早饭为稀粥、咸菜。入斋堂后,由维那带领“唱观”,后按次序就位站立,待堂头和尚上“大座”后,行堂开始“打点”,维那继而“念供”,念毕求戒者接念“阿弥陀佛”,后就座,行堂为每人盛粥。其间,有纠察、引礼来往巡视,纠正求戒者之不规矩处。待堂头和尚放箸,示意用斋完毕,纠察早东午西走到堂中,给堂头和尚问讯,维那念经“结斋”,众人接念“南无阿弥陀佛”后,由“维那”领原班退出斋堂。求戒者回到戒堂后,脱袍打扫卫生,后有半小时自由活动时间。

  每日早午两餐,均轮班抽调求戒者下厨房做“大寮饭”。“大寮饭”质量较粗,供大众食用;“小寮饭”质量较精,供寺中执事食用。管理“大寮饭”之僧人,为正、副“典坐”,由寺中派老戒僧人担任。

  午斋前之时间,求戒者主要是上课演班子,背诵每日所学清规戒律,并将今日所犯错误当众叙述一遍。对犯错者之惩戒,主要以“杨枝”或“香板”责打为主。当众责打称为“供众”,对没犯错者进行少量责打称为“以戒将来”。责罚时,对受罚者云:“新戒某某,现在‘供养\’你若干杨枝。”

  过“午斋堂”,平日为窝头、咸菜,每逢初一、十五吃面条或馒头。午斋后,继续演班子、学清规戒律、供众,或是由引礼领各班分别上街剃头、洗澡。若外出时,不守规矩,回寺后还要供众,云:“新戒徒某某,在路上眼睛不如法,东瞧西望,交头接耳,供养你三十杨枝,并供养每人五杨枝。”

  晚八时“拜佛”,有四十八拜,也有一百零八拜的。听引礼敲磬,统一叩拜。并有引礼、纠察来回巡视,纠正动作姿势。拜佛后,要回堂拜师父,还要给引礼等执事叩头。接着原地坐定,脱袜自搓脚心,后“放抽洁”。

  晚十时,回到新戒堂“靠单坐”,每两人一组,背靠背“结跏趺”入睡。夜有守堂、夜巡,发现姿势不正确者,即时纠正;有咬牙、梦呓、打鼾者,即时打醒。未至子夜,夜巡又打板叫醒。如此每日往复,直至整个戒期完毕。

  至沙弥戒戒期之第十八天,由开堂和尚主持“散衣”,发给每位求戒者一件黑色夏布制“五衣”(下身衣),在戒期中还会发两次同等质料的僧衣,即“七衣”和“九衣”(均为上身衣)。散衣时,求戒者要双手恭敬捧过,并聆听“搭衣”之法,该衣仅供过堂、佛事等场合穿着,平时都要“抽衣”(脱衣)。求戒者从该日起,被称为“沙弥”。

  在比丘戒戒期中,沙弥每天除日常功课外,还要学习登比丘坛如何答对、如何用钵、如何“发露”等。数日后,引礼领众沙弥上街剃头、洗澡、剪指甲,回寺换新的衣、袜、鞋,准备登坛受戒。在登坛之前,还要发露忏悔。

  传戒由开堂和尚主持,殿内得戒本师和尚、代传、羯磨、教授、尊正、授经等依次而坐。沙弥登坛后,羯磨问:“某某沙弥某戒能持否?”答:“能。”问:“偷盗有无?”答:“无。”……后将沙弥身上所搭“五衣”撤去,换搭“七衣”,并发瓷制钵盂一个(内放小刷一个、白布两块、钵套一个、钵垫一个)。执事当场警示云:“打碎了钵,要随钵而亡,捆到铁椅子上架火烧死。”登坛之后,每天演比丘戒、诵经。发钵后,求戒者即开始用钵吃饭。小班僧人,因年纪小,易将钵失手打碎,故还用碗吃饭,只在初一、十五统一用钵吃饭。

  菩萨戒戒期一开始,即散发“九衣”,并令求戒者将三件僧衣套在一起穿,称为“三环套月”。僧、尼、男女居士在戒堂内分别传戒,此时称求戒者为“新戒菩萨某某”。在此期间,寺院为供“斋衬”、“菜斋”、“水斋”的施主,做佛事祈福。由于此时戒期已近结束,求戒者已逐渐适应和了解了受戒生活,所犯错误和所受责罚也相应减少,故有云:“紧沙弥,慢比丘,救命的活菩萨。”

  至戒期结束还有三天时,举行“摸锡杖”,由引礼手持锡杖立于戒堂,求戒者排成单行,口诵咒语,轮流走至杖前,攀摸锡杖。次日举行“烧香”,将求戒者头顶剃区去一小方块头发,然后用点燃之粗香头,在求戒者头上烫九个火印,并用事先备好之枣泥封上按牢。最后一日,全体求戒者到“塔院”扫塔,后回戒堂听开堂和尚训话,随即“散戒牒”。

  在传戒期间,师徒互相盟誓:“戒堂中一切情况和受戒过程,要绝对保守秘密,不准向任何人泄露,如有泄露,其罪较破戒还严重。”故有云:“宁破千条戒,不令一俗知。”

  注释

  [一] 圆广寺,原文作“园广寺”,误。该寺位于北京阜城门外,建于明隆庆五年(1517),清时重修,有殿宇上百间。今仅存大殿一座,殿后有古银杏一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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