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年谱
沈去疾著
公元一九三三年 癸酉 民国廿二年 七十三岁
在苏州报国寺闭关。
二月十九日,顾德榖居士诣苏拜谒,蒙大师开示“念佛去妄法要”。师谓:“妄念之在人心,犹尘屑之在空间。空间无时无尘屑,人心亦无时无妄念。若不恳切念佛,匪特无由去妄,且不了妄念之谓何。其实孔子所谓‘克已’,即是克此妄也。孟子所谓‘寡欲’,即寡此妄也。佛称贪瞋痴为三毒,亦即此妄也。菩萨称‘无尽烦恼’,亦即妄之别名也。儒释之处境虽殊,而格除心之私欲,则无有不同。释尊开示净土法门,劝人念佛。人果能念到无念而念,念而不念,自然心光发现,妄念全消。‘经’所谓‘一心不乱’是也。”(1)
四月二十四日,葛志亮随郭慧海居士赴苏,薄暮抵报国寺,叩谒师座于关前。次晨上午十时叩关,顶礼皈依。大师赐其法名“慧亮”,并诫勿看运气炼丹外道书,更示扶乱之妄。嗣午后,语葛等何不往灵岩山去朝拜一次(二)。
孟秋,作《乐清佛教净业社缘起》(三)。
九月,复理听涛居士书一(四)。
冬至,作《淮安观音庵普济莲社缘起》(五)。
冬至日,作《杨佩文居士得舍利记》(六)
民廿二年冬至日为夏历十二月初六。
腊八日,作《大乘百法明门论讲义题解》序(七)。
十二月初十,复拜竹居士书一(八)。
癸酉孟冬,作《赣州寿量寺重兴缘起疏》(九)。
复江景春居士书(十)。
复于归净居士书(十一)。
复宗诚居士书(十二)。
复许慧舫居士书(十三)。
复殷德增居士书(十四)。
复郑慧洪居士书(十五)。
复赵奉之居士书(十六)。
与陈慧恭居士书(十七)。
与胡作初居士书(十八)。
复陈慧新居士书(十九)。
复袁德常居士书(廿)。
作《净土五经》重刊序(廿一)。
作《净土圣贤录》序(廿二)。
作《重修清凉山志》序(廿三)。
作《昆山佛教西方莲会缘起》序(廿四)。
作《杯度斋文集》序(廿五)。
作《圆瑛法汇》序(廿六)。
作《法华经》写本序(廿七)。
作赵运昌请影印宋版藏经序(廿八)。
作《无锡西方殿缘起碑记》(廿九)。
作《南京三叉河创建法云寺缘起碑》(卅)。
作《沙公雪舫懿德颂》(卅一 )。
作《婺源程志鹏居士懿行颂》(卅二)。
作《婺源县内成立佛光分社发隐》(卅三)。
复胡慧彻居士书。(卅四)。
复陈渭恩居士书(卅五)。
复李尔清居士书(卅六)。
复刘蓉阁居士书(卅七)
福建鼓山湧泉寺新建放生园落成,大师为撰碑文,勒石白云堂前(卅八)。
(一)见《永思集·追念印光大师贅语》。
(二)见《永思集·本师印公垂慈摄受记》。
(三)见《三编》卷三第七九0页。
按:乐清县,在今浙江温州,温州古为佛教兴盛之地,当此之前,己有当地佛教居士吴璧华极力提倡,并于乐清虹桥成立佛教居士林,继而又有吴智馨居士等集合诸善信于县城中成立佛教净业社。
大师于本文中言道:“有心世道人心者,…….恐人道或几乎息,群起而设法挽救之,于是各处成立净业社、居士林,提倡佛学。明三世之因果,示六道之轮回,令一切人守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之八德,行格、致、诚、正、修、齐、治、平之八事。”阐明佛教净业社之宗旨及欲达之效果。上海佛教净业社成立于公元一九二二年(民国十一年)初,由沈辉、关絅之等创设于爱文义路居士林旧址。印光法师亦常来社中开示。有简照南、简玉阶兄弟为沪上臣绅,南洋烟草公司企业家,经介绍认识印公后,言谈投契,遂皈依佛门,信奉净土。简氏有私宅花苑名南园,宗祠在焉。简照南居士欲将其捐赠与印公为弘法之地,事未行,而下世矣。至一九二六年,其弟简玉阶居士乃秉承其兄遗志,将南园舍出,作为上海佛教净业社之社址。时有关絅之、黄涵之、狄楚青、叶公绰、简玉阶、王一亭、江味农、聂云台、高鹤年、闻兰亭等四十人发起、订立社章,推举社长及职事。净业社社址设于觉园(今上海常德路四一八号),园中有放生池、假山、亭榭楼阁,花木繁茂,景色宜人。印光法师曾于其中创设弘化社佛经流通处,是为上海佛教史上之著名胜迹。
简照南(一八七0年——一九二三年)名耀登,字肇章。广东南海人。青年时代曾至日本经商,失利返回。一九0五年与其弟简玉阶于香港创立广东南洋烟草公司。蚀本歇业。一九0九年再度开业,更名为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此后业务不断发展,公司总部迁至上海,沪港两地分设五厂,男女职工达万余人。简照南被推举为“永远总理”,并任上海总商会会董、上海华侨联合会董事等职。
一九一九年,简照南及其弟会晤印光法师,得聆其开示,遂笃信净土法门,虔诚奉佛念佛。此后在其私宅南园之西。设立佛堂,题名“菩提精舍”。早暮诵经念佛不辍。一九二三年病逝于沪上。逝后,其弟简玉阶秉承其生前遗愿,将南园及其中之佛堂、假山、水池、亭榭、楼阁等全部布施捐送给佛教界,作为佛教公共功德地,更名为“觉圆”。遂为上海佛教净业社社址。佛教界常在此举行盛大法会。一九三六年五月,在净业社内启建规模弘大之丙子息灾法会。十一月,印光法师应邀,专诚自苏州出关莅沪,登座开示法要,并接受在家居士皈依。
一九四0年在此设立班禅纪念堂。一九四八年,能海上人命弟子清定法师建金刚道场,专修格鲁派密法于此。
(四)见《三编》卷二第四0八页。
按:大师此函阐述人生因果事理明澈。余初抉取其一节文字引录于此,然录之一节又不忍舍其下一节;录之一句又不忍遗其下一句。大师文字,字字珠玑,启示愚痴,无不对症下药。余昔于因果虽知而未谙,虽信而未切,时觉若存若亡,恍兮忽兮,今诵此函,犹如拨云雾重见天日,于因果佛法笃信无疑矣,
(五)见《三编》卷三第七九五页。
(六)见《三编》卷三第八一九页。
(七)见(三编)卷三第七七二页。
(八)见《三编》卷四第八八七页。
按:此文与《续编》卷下第二三三页所收之文同,题名亦同。
(九)见《三编》卷二第三六五页。
(十)见《续篇》卷上第一一九页(共两函)
(十一)见《续篇》卷上第一四六页。
按:此是大师答复一学佛青年之书。彼青年欲出家为僧,母亲未允。大师是以劝其“不宜出家”,“即掩关亦不必”,勉其诚实处世谋生,认真读书。“不能为世间贤人、善人,何能得佛法真实利益乎?”并接受此青年皈依,所取法名即用其原名“归净”,且引告云:“纵然生到非非想,不如西方归去来。”一心归去,始知自性本来清净。,又何处求归相,净相耶?遂又引古云:“自是不归归便得,故乡风月有谁争!”大师对于青年一代之爱护关切,殷殷期望,慈悲之心跃然于纸上。
(十二)见《续篇》卷上第一四六页。
按:此是大师对于旧式学堂诸弊端之批判。
(十三)见《续篇》卷上第一四八页。
按:函末指出:“越学问大越糊涂。”此语深有见地,须三思方得。能省此端则可不糊涂、少糊涂矣!
(十四)见《续篇》卷下第一四九页。
(十五)见《续篇》卷下第一五0页。
(十六)见《续篇》卷下第一五一页。
(十七)见《续篇》卷下第一五二页。
按:此函中大师之精警语数则,恭录引如左:“诚之所至,金石为开,况仗三宝之力乎!”
“在家人念蒙山,有何不可?此系普结孤魂缘者。小则蒙山,中则焰口,大则水陆,同是一事。常结孤魂缘则常吉祥矣!”
“人若做错昧事,鬼便争相揶揄,故难吉祥,人若如此,虽在暗室亦不敢起坏念头,况坏事乎!”
“放蒙山若至诚,虽厉鬼亦当谨遵佛勅,不复为厉。”
(十八)见《续篇》卷上第一六六页。
按:大师于此函中批评“炼丹运气”之法,谓“用之好则血脉周流,身体强健;用之不如法,则气滞不通。其害非小。”继之于信后开示清信寡欲、摄心念佛之修持方法。“一句‘南无阿弥陀佛’绵绵密密长时忆念,凡有忿怒、淫欲、好胜、睹气等念偶尔萌动,即自反省,作自念云:‘我念佛之人,何可起此种心念乎?’念起即息。久则凡一切劳神损身之念皆无由而起,终日由佛不可思议功德加持身心,敢保不须十日即见大效。”
(十九) 见《续篇》卷上第二0三页。
按:此是大师论订立修持净土利法门功课之要义,指出“随机而立,愈简愈妙”。盖随机则能与佛心相契,有所感应,简则能恒。
(廿)见《续篇》卷上第二一0页。
按:袁德常,无锡居士,原名丽庭。《续篇》收入大师与其函共四通(自民国廿二年至民国廿七年)。
(廿一)见《续篇》卷下第四页。
按:《净土五经》,指《阿弥陀经》、《无量寿经》、《观无量寿经》、《华严经·普贤行愿品》及《楞严经·大势至念佛圆通章》。
(廿二)见《续篇》卷下第三十二页。
按:《净土圣贤录》,清乾隆间彭际清命其侄希涑辑录往生净土诸传而成之书。后至道光末年,莲归居士胡廷将乾隆后往生四众事迹收辑得一百数十人,编为《续集》,以后德森法师复收集近代二百余人往生事迹。辑为《净土圣贤录三编》。
(廿三)见《续篇》卷下第三十八页。
(廿四)见《续篇》卷下第八十六页。
(廿五)见《续篇》卷下第八十七页。
按:《杯度斋文集》,大师之皈依弟子郭介梅居士所编,以引证古今事迹,阐明因果及六道轮回之理。
(廿六)见《续篇》卷下第九十一页。
圆瑛(公元一八七八——一九五三)法师,现代爱国高僧,著名佛教学者。俗姓吴,福建古田人。出家后法名宏悟,别号韬光,又号‘一吼堂主人’。幼读儒书,颇通文理。一八九六年于福建福州涌泉寺剃度出家,拜兴化梅峰寺增西上人为师。翌年从鼓山湧泉寺妙莲和尚受戒。复修习苦行。数年后出游参访名刹高僧。先后从冶开禅师及敬安禅师(八指头陀)修习参禅。又从通智、谛闲、祖印等法师修习台宗教观。一九二九年与太虚共同发起成立中国佛教会,被推为会长,连任七届。一九三四年在上海创建净土道场——圆瑛讲堂。在抗日战争期间,曾与其徒明旸法师同往南洋之新加坡等地,募集抗日救灾资金。一九三九年回国,在上海与明旸同遭日本宪兵逮捕,又被押解往南京,备受种种迫害,始终未屈。被释后,返圆明讲堂闭户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一任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一九五三年在浙江宁波天童寺病逝。
圆瑛法师宗教兼通,禅净双修,一生著述丰富,对于《楞严经》尤下苦功,颇多阐发。著述主要有:《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大乘起信论讲义》、(圆觉经讲义)、《金刚经讲义》、《佛说阿弥陀经要解讲义》,及《一吼堂文集》、《一吼堂诗集》等近二十种。民国廿二年(公元一九三三年),上海佛学书局将上列数种汇编成《圆瑛法汇》出版。现上海圆明讲堂设有圆瑛大师纪念堂。一九八九年由其弟子明旸法师编辑主持出版了《圆瑛大师年谱》,记述大师生平颇详。
(廿七)见《续篇》卷下第一三三页。
(廿八)见《续篇》卷下第一三八页。
(廿九)见《续篇》卷下第一五七页。
(卅)见《续篇》卷下第一五八页。
(卅一)见《续篇》卷下第一九二页。
(卅二)见《续篇》卷下第一九四页。
(卅三)见《续篇》卷下第二0八页。
(卅四)见《三编》卷一第一五0页。
(卅五)见《三编》卷一第一三七页。
(卅六)见《三编》卷一第一四八页。
(卅七)见《三编》卷一第一四七页。
(卅八)见《三编》卷一第二一九页《复罗智声居士书一》后附有罗氏题识:
民国二十二年癸酉,鼓山湧泉寺新建放生园落成,大师为撰碑文,勒石于白云堂前,于放生之理已发挥无遗。今福州怡山长庆寺第一山门放生池,增筑围墙,迨工告竣,而大师年已八秩,力衰目病,不敢再劳老人笔墨。谨检老人曩日来谕真迹,指示关于放生要旨六则,勒石池左,愿现未从事放生者共勉之。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岁次庚辰仲春吉日,皈依弟子罗智声敬识。
放生要旨(六则)
放生之款,用于放生之各种零费,只期自己无有他用,固无所碍,然亦不妨集时为众说明,则自他俱可无虑矣。光一向不主张于佛菩萨诞期及各朔望好日期放生,此事己成铁案;捕生者特为放生者多捕,则买而放者,亦多有因放而捕来耳。然人情多好名,此各日放生则有名。又人情多以因循了事,若不于此各日放,则便不肯特为买放矣。光虽为人如此说,究亦只成空谈。
又,生亦不可乱放。放之于江,则无不可,放之于池,凡害鱼之鱼亦放其中,是放贼于人民之聚处,则群鱼皆为彼此食料。然欲一一如法。实难做到。是宜极力提倡戒杀吃素以为根本解决之法。其于放生略为举行,以期人各体会放之之意而己。若尽量放而设法未能合法,则亦功过不相掩耳。
放生之举,事虽为生,意实为人。人若止杀,则固用不著此种作为。然人食肉之心愈盛,不设此举,久而久之,将举非州之野蛮行为遍行于世。可不预为设法令彼嗜杀嗜肉之人同生反躬自省之诫乎?
放生者,但以不忍杀生为念,不能计及彼之食生物与否。鱼多食小鱼及小水虫,若如所论,放一大鱼,必日杀无数小鱼、水虫,则放一杀多,是放之功少过多也。然穿山蛇獭,究无几何,既不能尽生物皆买放,则似宜从缓,庶免闲议。
放生以志诚为彼念佛持咒为本,所有仪式亦不过表示法相而己。如有其人,固宜按仪式行,否则但竭诚念佛即己。
又凡生欲放,若夏日当宜速行,倘泥于等齐,按仪式作法,或至久经时刻,有碍生命,居士放生,宜从省略。若真诚无伪僭之心,即按仪式行,亦非绝不可行,若妄效僧仪,则成我慢矣。法固圆融,当善用心。在家居士可放蒙山,则此放生,固无所碍,然须绝无僭越之心,深存度生之念方可耳。
*标题“放生要旨”,编者所加。原文为大师复罗智声居士书函(见《三编》卷一第二一九页),仅略去文首“手书具悉”四字。该函亦未署年月,故日期不可考。而信后附有罗氏之题识,以知大师于民国廿二年曾为鼓山湧泉寺新建放生园撰碑记,而碑文未见诸《三编》文钞中。吁!人间己攸忽一甲子岁月矣!其碑文尚存而可求乎?
《复理听涛居士书一》(《三编》卷二第四0八页)
《复陈慧新居士书》(《续篇》卷上第二0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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