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师年谱
沈去疾著
公元一九三九年 己卯 民国二十八年 七十九岁
在苏州灵岩山寺。
正月,复张觉明女居士书十(一)
正月二十六日,复张觉明书十一(二)
正月廿八,复张佩芬、慕兰居士书(三)
二月初二,复章以铨居士书二(四)
二月初三,复慧基、慧敏女居士书(五)。
二月十二,复张觉明女居士书七(六)。
三月十五,复独山杨慧芳居士书三(七)。
春,皈依弟子戴涤尘居家中新建佛堂落成,大师赐书匾额命名为“纯一佛堂”。并赐联曰:“五蕴皆空、一法不立。”且诫戴曰:“今后须专心念佛,纯一无二,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八)。
春,皈依弟子陆净善偕马静良、丁耀宗等至灵岩山拜谒大师,时大师己年近八十,犹自己洗涤衣服,开示学人,亲切恳至(九)。
五月十五,复顾宗况居士书(十)
五月十五,复夏寿祺居士书(十一)。
五月二十,复胡慧澈居士书二(十二)
夏,苏州针灸师王野枫居士由范古农处获知大师驻锡灵岩,由范函介上书求皈依,大师并复一函(十三)。
孟夏,作《因果实证》序(十四)。
孟夏,作《〈印光法师文钞续编〉发刊序》(十五)
是年,大师之《续编文钞》交付印行出版。
秋季,皈依弟子顾德榖居士为某君解释扶乱事,上书座下,大师赐复一函,且示”格勿“两字明训(十六)。
秋,韩觉安居士函求皈依,大师收录,复函开示(十七)。
七月初二,复胡慧澈居士书三(十八)。
七月初六,复边无居士书二(十九)。
七月十二,复王慧常居士书一(廿)。
七月二十,复尘空法师书二(廿一)。
八月初七,复独山杨慧芳居士书四(廿二)。
八月初七,复孙艺民居士书(廿三)。
秋,大师作《香光庄严》匾额跋语,并应灵岩山寺监院妙真法师祈请,为山寺香光厅书题“香光庄严”四字。今此大师亲书之匾额仍完好保存,悬于该寺香光厅(廿四)
季秋,作《靖江佛教居士林缘起》(廿五)。
十一月一日,复边无居士书三(廿六)。
十一月十二日,复穆宗净居士书五(廿七)。
冬,十二月初一,慧三法师到灵岩山寺拜谒,以谢大师介绍洪恩,并告诉大师说拟到金山参学。印光大师对其说:“还是到天台山去,跟你师父兴慈法师听经研教好。”(廿八)。
十二月廿一,复穆宗净居士书六(廿九)。
冬至前三日,作《〈思归集〉发刊序》(卅)。
十一月,复圆瑛大师书(卅一)。
十二月,致德森法师书一、书二(卅二)。
十二月,致真达老和尚书(卅三)。
冬,作“自述”三百馀字。先是,外国人某氏至灵岩谒见大师。有所请问,互用笔谈,大师遂自述略历行愿(卅四)。
复了凡、冶公书(卅五)。
复真净居士书(卅六)。
(一)见《三编》卷二第五一四页。
(二)见《三编》卷二第五一五页。
(三)见《三编》卷一第一三九页。
(四)见《三编》卷一第一七二页。
(五)见《纪念文集·皈依印光法师灵感纪实》(附本师回示,己卯二月初三奉列)。
《复慧基慧敏书》
慧基鉴:慧敏宿有慧根,故能一念即得相应。须知学佛之人。当尽己分,必须孝顺父母公婆,劝其吃素念佛,求生西方,至于兄弟、姊妹、夫妻、妯娌、儿女、仆使均宜以此相劝。能如是者,方为真佛弟子。法名乃是空名,如上所说,乃是实德。务须实行真为生死,发菩提心,以深信愿,念佛求生,及与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行如是,化他亦然,此即俗修真之一大规范也,祈与彼说之。
光老矣!不得常来信介绍人皈依,以无目力精神应酬也,祈慧察。
按:大师此函《三编》中未收入。
附:皈依印光法师灵感纪实 唐慧敏
戊寅四月,有李居士者来居于比邻。闻其日夜念佛声盈耳,心窃慕之。因与其眷属相识浅,又惧不能骤得良人许可,故迁延未及问津。嗣其夫人来余家,劝念佛极殷勤。余即以告良人,良人欢然许,并嘱诣彼请开示。是夜即梦居士授与念珠。次日,在门首见居士说此事,居士即带余参礼佛像,晓以净土法门、信愿念佛、求生西方大意。并知渠皈依法师为当代高僧印光老人。余受教出,晚即诣彼随同念佛。此为戊寅九月七日事也。
旋承居士赠经像,劝持月六斋。余即与家设佛案焉。由是显如禅观,幽如梦寐,屡见境界。皆以白居士,居士证诸经典,多与符合,切嘱不可贪著,须顾正念云。余为习学仪式,仍不时诣彼念佛。闻居士回向发愿时,辄称弟子李慧基,普为四恩三有云云。余因感自己虽人道,尚无法名,曾屡请居士于印老法师处为介绍求皈依。居士许以年关后实行。
顷于月之十六日,晚课方毕,从事操作,系想佛事,心尚未散,仍自念曰:“发愿无名,至以为憾。居士虽许介绍,倘为时局关系,或邮讯不通,或印老迁移他处,且年近八旬之人,设己生西,均意中事。果尔,我之皈依无望,是终无名矣!”正伤感际,意中突来“慧敏”二字,几乎失声,是人说耶?我说耶?究竟谁说耶?真莫如其所以然而然者。
越日(十八)以语居士。居士曰:“感应之理不爽。”遂将印老小照付余,令余对像焚香皈依,以“慧敏”为师赐法名。并向十方诸佛证明,余敬谨依行。是晚居士邀余同课,课毕,居士向余合掌随喜曰:“如此皈依,是名真皈依也。”余庆幸无已。从此每课毕礼师,乞求加被,力图精进。誓此一生,往生净土。头可断,志不可堕。以期不负居士,不负本师,不负诸佛而己。
民国二十七年戊寅腊月十八 净业弟子唐慧敏述于焦作王封矿区之中福里 同学顾慧基记
本师印公老人,专志净业,一生梵行,人天敬仰,无待我辈小子称赞。唐氏善根深厚,发心皈依,蓄诚殆非一日。
本师慈悲广大,应有如是感应。唯此一大事因缘,未可终嘿。慧基代记其事,并以函告本师。普愿众生皈依,一一皆如唐慧敏者。若有疑而不信,反加诋毁,慧敏当云:信佛即信自心,但取信于佛,无取信于人可也。
上本师书
印公本师和尚法座
今有善女人傅唐氏,自本年九月,经弟子劝发念佛。其根利,一念便不散乱,由是于禅观梦寐中,屡见境界,以告弟子。弟子证诸经典,多与符合,切嘱其不可贪著,以顾正念为主,伊与弟子住比邻,初为习学仪式,常来参加念佛。其因闻弟子回向发愿时,自称弟子李慧基,普为四恩三有云云。遂感自己虽己入道,尚无法名,曾屡请于弟子向师介绍求皈依。弟子许以年关前后实行,盖故迟以坚基道心也。顷据伊云“于本月十六日晚课毕,深以发愿无名为憾,又念皈依尚不成就,是终无名矣。正自伤感间,意中突来‘慧敏’两字,甚异之”等语。弟子以感应之理不爽,业令恭对师像(此像向为弟子所供)焚香皈依。谨以“慧敏”为师赐法名,并求诸佛证明。慧敏拟另请师像供养。统祈师慈加被。
(六)见《三编》卷二第五一0页。
(七)见《三编》卷一第一六四页。
(八)见《永思集·印光大师恩德追记》,
(九)见《纪念文集·恩德圆寂四周纪念感怀》。
"忆已卯春,偕马君静良、丁君耀宗叩谒师于灵岩,瞻仰慈容,深生孺慕。时师世寿己八十矣,犹自己洗涤衣服,开示学人,亲切恳至。问余何年皈依?素食几年?家有何人?是否念佛?教余拜佛须至诚恭敬,如面金容,安祥舒徐,摄心屏息。师自拜佛,令我等观。虽父母教子,不能如此周致也。以师高年硕德,对于我等一视同仁,平等看待,其慈悲接引,乐何如乎!”
(十)见《三编》卷一第一五六页。
(十一)见《三编》卷一第一五六页。
按:此函中大师重又提及有关恶乳伤儿之诫。哺乳期之妇女,若心怀嗔忿怨毒,或生气,若此时以奶喂儿,儿食此奶,中毒不死亦必病,危险之至。大师且言:“喂奶时生极大气,儿吃奶时即死,不极大,则半天一天死,无一不死者。小气虽不死,必病,无一不病者。若连一、二三日生气,则儿之毒屡积屡大,亦难不死。此吾国古今名医、神医均未言及者。余昔曾闻一名医医案,有一数月婴儿酣睡不醒,延此名医诊之,脉象丝毫无病,唯酣睡而己。乃私叩其乳母曰:“得无有饮酒乎?”乳媪实言之曰:“数日前主母生辰,赐以佳酿,饮之,即哺儿乳焉。”名医乃以醒酒之剂治儿愈。此犹未言及生气嗔恨之毒乳可杀儿致死也。科学日趋先进,欧美科学家己有实验证明:人之毒念凝聚极浓时,即可致人于死命。
信末附言数句,坚拒为其自己举行祝寿礼。且云:“我宁受斩头之刑,不愿闻祝寿之名。”此语后于次年“复章缘净书”中再又重申,矢志不移也。
(十二)见《三编》卷一第一五一页。
按:江易园皈依谛老、印老后,早期于弘扬净土法门颇为尽力,亦颇得大师之嘉许。其晚年迷信乩坛,沉酣于扶乱,将乩语作圣旨,热中此道之至。大师此函即是针对此而予以批判、指斥。且独具慧眼看出其为乩坛所迷之根本一点,即是“好誉”,“被乩语赞叹得头脑己昏”,“丧心病狂,真伪邪正不分”。江氏此后仍未能幡然醒悟悔改。大师对其之批评亦随之逐步升级。此函末另附之一段开示,乃大师鉴于江氏原为一虔诚正信之佛弟子,竟为乩坛所迷,不能念佛到底,深有憾惜,以之引出之深刻教训结论也。
《复胡慧彻居士书二》(《三编》卷一第一五一页)
(十三)见《永思集续编·纪念文(八)》:窃念不慧以书画因缘,信向佛乘,而修净土。私淑吾师德泽,苦无机缘承事,非一日矣。民国廿八年夏,始从范老居士古农处询知师住灵岩,并承范公函介,蒙师摄受,大慰生平,欢喜无量,惟有憾于时艰道阻,未奉耳提面命。庸讵知未及一载,吾师竟顿息化缘,遽尔西归,令我终身不获亲承供养哉!福薄缘悭如是耶?所遗手教一通,珍逾拱壁矣!顾皈依八年以来,行持不力,深负师恩。业障深重,弥增惭愧。兹值吾师舍利归塔,恭敬陈辞,盖纪其实,以志师德永久,并以自勖云尔。(十四)见《三编》卷三第七八二页。
按:因果理论乃佛教义之一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大师宏扬净土法门、宣教最为著力的几个方面中之一。今之学者为免涉及封建迷信之嫌,多避而不谈,遂致因噎废食,因果者,宇宙间之根本法则也。《因果实证》,近代永嘉周群铮(周孟由之弟)编辑。
(十五)见《续编》卷上第一页。
按:大师于己之《文钞》有相当自信者,以其所说皆取佛经祖语之意也。鲁迅夫子论己之文字谓“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则大师亦同此感焉。学佛者得此弥可珍贵。
《印光大师文钞续编》发刊序
《续编》于《初编》所说外,益“产妇念观音”、“毒乳杀儿女”,此皆古今高僧医人所未说者,光则屡屡说之。古人不为良相,必为良医,以期济世活人。光以无知无识粥饭僧,由徐慰如一人传虚,竟致承虚接响之万人传实,以为善知识,彼既以讹传讹,光不妨将错就错,教人生有恃怙,死有归宿,产无厄难,子不横死,以尽我心,虽有刺于明人慧眼,但以有益于人,无害于世,因随顺明道、妙真二师之意而令其流通,并略述其缘起。知我罪我,所不计也。 民国二十八年己卯孟夏,常惭愧僧释印光敬撰(年七十九)。
(十六)见《永思集·追念印光大师赘语》:"迨至民国廿八年秋季,为某君解释扶乱事,曾上书座下,辱蒙赐复,示余‘格物’二字明训(见《三编》卷二,四九六页‘复顾德榖书’《年谱》编者注)。嗟乎!师尊妙语,直指真铨,孔圣复起,当无间然。此段释文较蕅益大师释格物作唯心识看,更为明显详尽。师谓格物致知,虽一字不识之人亦做得到,正与《中庸》言‘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同一得道之言也。余故曰:师于世出世间学问己由博返约,实现代一法身大士也。呜呼!导师云亡,固然薄海同悲,念佛报恩,也是心丧之谊。自得吾师往生消息,即集合林友。启建弥陀佛七,凡七永日,并将师训余之言,公诸大众。企诸林友,同生正信,同报师恩,尤愿追随净土,当侍师尊也。”
按:顾氏此文之后,附有《觉有情》编者按语,引述《增广》文钞中大师“复汤昌宏居士书”,说明大师之融通儒学,自有其特到之睿识,非彼滥唱儒佛一贯、冠履并尊之徒可以效颦也。中国数千年儒学源远流长,大师故于弘扬佛法时,亦兼谈儒学,契机契理也。‘复顾德榖书’《三编》内未署年月日期,今据《永思集》考得
复顾德榖居士书
孔子以“格物致知”为诚意正心之本。程、朱误认“物”字为天下事物之“物”,不知此“物”字乃指当人心中不合理之私欲而言,非外物也。以心有不合理之私欲,即其知见便不正,而是是非非均失其当,如人爱妻爱子,其妻子再不好,他总觉得好,以正知为私欲障蔽,而成偏邪。若格去此爱,则此妻与子之不好,自然悉知见矣。格物致知,方能诚意正心,虽一字不识之人亦做得到。若如程、朱以推极吾之知识,穷尽天下事物之理为格物者,乃致知为格物之本,而世之能格物者鲜矣。勿道乎常人做不到,虽圣人也做不到。既无由格物,诚意正心从何而得?而程、朱平常只言正心诚意,不言致知格物,乃以根本为枝末,以枝末为根本,倒行逆施圣人治心、治家、治国平天下之法,致世界之乱无由解决。为国家者,果能心无不合理之私欲,则互相残杀之根己无,又何由互相残杀了无止期也?光说此话,不知汝以为然否?如犹不能了了,且请至诚念佛,后来当不以光言为错谬也。疟疾将行,光前之治法,治无不愈。现一弟子梦一老人,令书“疟疾调理丸”五字于白纸条,于未发一点钟前焚于开水中,服之即愈,以免无知之人遗弃字纸,亦极灵,宜与一切人说之。
(十七)见《纪念文集·恩师生西三周年纪念感言》:
"己卯秋,函皈恩师,得聆慈教,苦口谆谆,诱导有加。尤以敦伦尽分,闲邪存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先作世间好人,仍能进修佛法。”
(十八)见《三编》卷一第一五一页。
《复胡慧彻居士书三》
(十九)见《三编》卷二第三二五页。
(廿)见《卷二第五一九页。》
《复王慧常居士书一》:
按:余与大师诸简翰中最为爱读之章,即此篇也。百诵不厌,津津有味。若或有人问余,读大师三大部《文钞》之心得,余实无心得可言。吾欲觅吾心之所在,即在大师此则简翰中之每一字每一句中矣。
(廿一)见《三编》卷一第二十一页
按:大师称许尘空纂辑之《莲宗三种辑要》以及《净土三字经》两书为“其法至良,其意至善,简捷明晰,随机设化,可谓莲宗要中之要”,“速即付印流通,以广宣传”其弘法之热诚至此!
(廿二)见《三编》卷一第一六五页。
(廿三)见《三编》卷一第一六九页。
按:此函中有大师告以念佛最切要之妙法,且引《楞严经》中大势至菩萨所云“都摄六根......"
《复孙艺明居士书》
(廿四)见《三编》卷四第八九二页。
《香光庄严跋语》
(廿五)见《三编》卷三第七九六页。
(廿六)见《三编》卷二第三二六页。
(廿七)见《三编》卷一第一六一页。
(廿八)见《永思集·印光大师许我出家》:“到了二十八年正月,我就将店务家务交与两弟。因我全家现己信佛,我也素抱独身,没有结婚,毫无挂牵。母亲也慈许了,真是欢喜之极。二月初八的早晨离开故乡,到了上海法藏寺。整整的住了八个月,才蒙吾师上兴下慈,于次年二月十九观音菩萨圣诞正式剃度,做了小沙弥。十月初一日到宝华山求具足大戒。至十二月初一日圆戒后,当天就赶到灵岩山拜谒印光大师。
(廿九)见《三编》卷一第一六二页。
(卅)见《三编》卷三第七五三页。
(卅一)见明旸《圆瑛大师年谱》第一九五页。
《复圆瑛师书》
前日接手书,知事己明,遂返讲堂。而且于此危险之中,得大相应功夫,可谓因祸得福。正所谓“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愿从此以后,专以都摄六根、净念相继法门为功课,此乃佛陀为三界牢狱中众生所说之殊胜法门,则其利益唯佛能知。至于光及寺中诸师祈祷,乃吾人本分事,何足称谢。所汇之款供众,亦可令大众深信佛力、法力、众生心力,三皆不可思议,而各各皆得净念相继之功夫,即财施为法施,咸皆感谢也。本欲即复,以有必不可缓之差事,故致今日始复,祈慧察是幸。
按:圆瑛法师与明旸法师师徒因曾于一九三七、一九三八年赴南洋新加坡等地募捐抗日救灾资金,回国后于上海圆明讲堂突遭日寇逮捕,旋解押至南京日寇宪兵总部审讯,备受迫害。圆瑛师徒从容陈辩,气节不屈,经社会各方面营救,始得获释。此一九三九年(民国廿八年)十月十九至十一月十日事也。印光大师此函原载(佛学半月刊)第一九四期,《三编》中未收入。
(卅二)见《永思集·大师遗教》(第五六五八页)
《致德森法师书二》、《致德森法师书三》
按:此两函见《三编》卷一第四页。不署年月日期,而《永思集》中明白载于文题之下。是罗氏之疏忽遗漏也。《三编》中之《致德森法师书二》,为此处之《致德森书一》;《三编》中之《致德森法师书三》,为此之《书二》。又,以此知《致真达老和尚》一函,亦同时在民廿八年所写。
(卅三)见《三编》卷一第二页。
《致真达老和尚书》
(卅四)见《三编》卷一第一页
《大师自述》
按:大师此篇《自述》仅三百四十四字。全文简明清晰,质朴无华,盖文如其人也。
(卅五)见《三编》卷一第二四七页。
按;此函未署年月日期。今据大师信中自云:“光己七十九。再过二十日即八十。”以知是函当在民廿八年之冬十一月间也。
(卅六)见《三编》卷二第三四六页。
按:此函亦无年月日期,信中云:“光己七十有九,再过三十二日则八十矣。”唯未知大师之所谓“再过三十二日”乃指离过年至春节正月初一,抑指离其生日之期,信中有言及鸡卵可食否之事。大师明告之曰:“鸡卵之食否,聚讼己久,然明理之人,决不以食为是。
版权所有:地藏经真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