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根据陕西省宗教事务局的部署并结合各市实际情况,陕西省佛教协会全面开展全省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贯彻国宗局3号令《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及中佛协关于《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文件的内容和精神,陕西省佛教协会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各市、区开展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要求各市、区佛教协会要严格按照程序、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落实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陕西省佛教教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
陕西省各市、区佛教协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团体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积极组织各场所教职人员做好个人审请、团体审查、逐级上报、认定备案等各项工作,为陕西省此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加强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既维护了佛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为陕西省规范佛教教务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为进一步推动陕西省佛教教职人员队伍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建设提供了依据和保障。版权所有:地藏经真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