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经真言网

第三卷 决疑论 统论淫业类

发布时间:2023-08-30 10:55:02作者:真言

  欲海回狂白话解第三卷

  决 疑 论

  统论淫业类(八问八答)

  问:从宇宙诞生时混沌的太极状态中,分化出阴性、阳性两种不同的物质形态,逐渐形成了天空与大地,有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往复交替,人类因此诞生并繁衍不息。由此可知,男女形体的差异,完全是由天地造就的。天地既然造就了男女,却又厌恶男女之间的情欲,这又是为什么呢?

\

  答:男女结合,建立家庭,这是父母最大的心愿。如果不经父母同意,就私自偷情,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又会遭到父母的厌恶和鄙视。父母的态度既然如此,天地也是一样。

  问:天地以生育万物为本怀,而男女性爱是人类得以繁衍的基础,若是天地对此又要加以厌恶和限制,怎么能生育更多的后代呢?

  答:以生育万物为本怀,是指天地以慈爱之心护育万物,不加任何伤害,并不是指以多生多育为目的。若是天道以生育多为贵,那么鸡、犬、猪、羊一次能产下几个幼崽,鱼虾产卵更是成百上千,与人类相比岂不更符合上天的意愿吗?

  问:上帝既然厌恶邪淫,就应当使人类的性别、相貌全都一样,每个人长大后自然生育,这样就从根本上杜绝了邪淫的可能。可又为什么不这样做呢?

  答:人间吉凶祸福的决定权,虽然由上天来掌管,然而不过是公正无误地根据因果原则将每个人应该得到的施加给他们而已,并没有在其中夹杂任何的私意。况且男女的性别与相貌,都是由过去世中各自的内心状况而形成。上天既然不能强使天下男女的内心都彼此相同,又如何能强使天下男女的性别、相貌都完全一样呢?

  问:男女之间的事,世人最为私密,天地鬼神又岂能一一得知?

  答:宇宙万法本来就与内心世界为一体,彼此不可分离。自己内心知道的事,十方世界全都能知道,岂止是天地鬼神而已?水清则月现,鼠腐则虫生,其中包含的因果关联的道理,需要细细去体味。

  问:杀害生命能给对方造成痛苦,盗窃财物能使对方陷入贫穷,因此而受到惩罚,理所当然。至于男女间的淫欲,彼此都感到快乐,又有什么危害呢?

  答:发生邪淫关系的双方或许都感到快乐,然而试问这个被淫污的女子的丈夫见到了,也感到快乐吗?她的父母兄弟见到了,也感到快乐吗?天地鬼神见到了,也感到快乐吗?因此感到快乐的不过只有一个人,而切齿痛恨、怒目环绕的却遍满虚空,怎么能无罪呢?

  问:然而与杀生、盗窃相比较,究竟哪个重,哪个轻呢?

  答:杀生给对方造成难以忍受的痛苦,邪淫给别人带来难以承当的恶名。盗窃所夺走的是他人的养身之财,邪淫所夺走的是他人的养性之宝。所造的恶因既不相同,所受的果报自然有所差异。因此犯下杀生、盗窃的罪业,其报应如疾风猛火一样,来得快,去得也快。犯下邪淫的罪业,其报应如患了虚弱的痨症,总是难以摆脱疾病的纠缠。不好简单区分哪个轻,哪个重。

  问:偷偷翻过院墙,去搂抱邻居家的处女,可以说是自己造的罪孽。至于那些行为不检点的女人,她们自己主动投怀送抱,欣然接纳又有什么罪呢?

  答:搂抱处女是什么用心?接纳不检点的女人又是什么用心?既然能欣然接纳,也就会偷偷搂抱。譬如某处有毒药,偷来吃固然会死,被动接受吃的也一样会死。

  问:侵犯良家妇女,罪过的确严重。至于和家里的婢女发生性关系,难道也有罪吗?

  答:被玷污者的身份虽有贵贱之别,而奸淫的行为却没有差别。侵犯妓女尚且有罪,何况是家中的婢女?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 初识佛法

  • 佛学课本

  • 佛光教科书

版权所有:地藏经真言网